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引导扩大转型升级投资、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等九方面提出38条措施。
上述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务实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现实困难,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让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28条具体举措,主要涉及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改革创新、规范发展、政商关系六个方面,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经验及各项政策举措制度化、体系化和规范化,并就实践过程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提出了工作重点和方向。
地方措施亮点纷呈
各省(区、市)也纷纷出台地方性支持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举措。
5月18日,山西省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包括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引导扩大转型升级投资、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八个方面70条具体举措,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其中,在“减税降费、助企降本”方面,方案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政策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福建省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提出,拓展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债,扩大企业发债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积极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作用和功能,为企业提供展示、挂牌、股权托管、股权交易、发行可转债等融资服务。
厦门也于近日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营造鼓励创新的经营环境、构建亲清关系的政商环境和完善工作机制六个方面出台43条具体措施,倾心倾力助力民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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