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1.0%。分月看,1、2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分别上涨0.3%和1.7%,环比分别上涨1.0%和0.8%。1-2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6%。
总的来看,1-2月份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积极因素继续增多。同时也要看到,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恢复进程不平衡问题仍较突出,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经济稳定复苏基础,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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