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八十三项商品将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精准调整关税 扩大更高水平开放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以支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根据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是我国对大多数国家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暂定税率是指对进出口的部分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关税税率,暂定税率一般低于最惠国税率,是常见的自主调整关税的方式。
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此次对第二批抗癌药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显示:贝前列素钠、马来酸吡咯替尼等药品原料关税由6.5%降为0%;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关税均由4%降为1%;乳清蛋白粉和乳铁蛋白由10%降为5%。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降低关税商品中有一大批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目前这些商品在国内的生产能力稍显不足,降低关税有助于降低最终产品价格、促进消费。药品方面,此次主要降低的是原材料关税,这样能促进相关药品研发生产,降低用药成本。
“这次关税调整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的重视,能够精准及时地反映市场需求。比如药用硼硅玻璃管是新冠肺炎疫苗的重要装载体,这次也纳入降低关税之列,有助于降低疫苗成本。”屠新泉表示,此次降低了一些设备、零部件等工业中间品进口关税,有助于降低下游制造业的生产成本,增强行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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