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亟须规范
现在大数据算法越来越高级,信息定制化可以满足人们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刘鹏表示,互联网平台可以通过采集社交数据和行为数据为网民进行精准画像,从而降低用户获取信息成本,提高服务用户质量,为生活增添便利。
在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安全系主任王伟看来,“大数据杀熟”在技术上没有什么难度。他指出,平台掌握了个人信息、行为习惯等数据后,判断其偏好、用户黏合度、价格敏感度等,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千人千面”,使不同用户看到的不同的价格或搜索结果从而“杀熟”。
中国传媒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教授沈浩也有相同观点。他进一步指出,互联网平台通过用户数据量以及数据更新频次,可轻易判断出是“生客”还是“熟客”。结果是平台大赚,商家、消费者利益受损,还容易导致垄断。
沈浩介绍,一般来说平台的“杀熟”套路有两个:一个是针对价格不敏感的用户提高价格,另一个是培养老用户养成了消费习惯,对老用户减少优惠,也就是“对新用户比对老用户更好”。这里的“新用户”不仅仅是指新注册的用户,更多的是指停止使用一段时间后又回归的用户。
从欧美国家的立法实践看,“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一旦被认定为价格歧视等不公平行为,会被严令禁止。
1914年,美国颁布《克莱顿法》明确了价格歧视、独家交易、会严重削弱竞争的并购活动等不允许的做法。亚马逊曾在2000年时被曝出差别定价,用户删除cookie数据前后所显示的价格不同。亚马逊CEO贝索斯在事后道歉称,这一切只是“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