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报废价格或将更合理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月1日起施行,从资质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细则》提到,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所谓“五大总成”指的是,机动车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 业内人士认为,五大总成再制造将打破目前国内回收企业仅靠废金属销售盈利的现状。对于车主而言,这一规定可以有效提高报废车辆的价值。不仅如此,车主维护机动车时可选择机动车回用件及再制造零部件,维护成本也将降低。 客运班车可沿途下客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旅客就近上下车需求问题,《规定》放松中途下客管制:允许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限制措施的前提下,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市县城区沿途下客(重大活动期间,客运班车应当按照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配客站点上下旅客)。 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将付利息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关于付款期限,《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关于迟延支付,《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扩大 海关总署8月13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9月1日起,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