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修订后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进一步调整了有关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表述,同时,完善市场成员、市场交易类型相关表述,完善了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等定义和交易方式,进一步细化了风险防控相关要求。新规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现行《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以下简称“第10号令”)为2005年10月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对修订第10号令提出了迫切要求。此次新规最显著的调整是将规章名称由《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修改为《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与《电力监管条例》相关表述保持一致。 该负责人表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明确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线图”,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新兴机构和主体迅速发展,市场注册管理制度大范围推广,第10号令中相关内容需进行调整。 此次《规则》明确,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 在风险防控方面,《规则》也有进一步细化。明确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市场运作和系统安全需要,制定电力市场暂停、中止、恢复等干预规则,规定电力市场干预措施实施条件和相关处理方法。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履行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对市场依规开展监测。 前述负责人指出,《规则》正式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组织交易、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参与市场,定期对各类主体参与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