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工会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来自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工会参与的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覆盖率超过90%,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三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每五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表彰。全国有19个省(区、市)定期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和示范创建活动,19个省制定了省级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标准。 作为一线职工的“娘家人”,各地各企业工会响应号召,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在天津,在天津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铁十五局五公司工会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协商制度、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在山东,国网青岛市黄岛区供电公司建立每年服务职工十件实事机制,组织职工子女暑期研学和职工心理健康讲座,广泛开展企业发展合理化建议征集等,多措并举提升职工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上海,建设并改善生产一线职工工间休息室、建设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等多个惠工项目稳步展开。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加大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力度。在福建,厦门市网约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向网约车平台和企业发出集体协商要约,确定了女司机和男司机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各级工会将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包括大力培育推树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计划用5年时间在乡镇、工业园区内培育全国样板站点1000家,省级站点1万家;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三年行动,力争建会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及时调解劳动争议取得实质性进展;以幸福企业建设为载体,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等,在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多内容上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