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管理方式、技术要求、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有望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将在电力调度、市场构建等方面对储能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技术,具有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势,可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调压、备用、黑启动、惯量响应等多种功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技术。 随着装机规模迅速增长,新型储能在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需结合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和市场化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管理,持续完善新型储能调度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合理高效利用,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征求意见稿》首次规定了可接受调度的新型储能范围。规定了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储能可被电力系统进行调用,两类储能均需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国网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水电及新能源处副处长杜云龙表示:“该项规定明确了电网侧储能、电源侧储能均需接受电网调度,整体提升了电网可调控储能容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