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前,湖北等地先后发布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新政,措施灵活多样。 业内人士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获得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不仅有利于房企盘活存量资产,还从供应端弥补了市场化租赁产品的不足,优化了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结构。未来,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拓宽供应途径将是大势所趋。 打通租购通道 为支持试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制定了支持政策,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专门政策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及提高提取额度、享受租购同权等。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究竟如何认定?7月6日,“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发文解释称,例如,居民将名下位于武侯区的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区外全市所有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1次或多次将1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均只能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5月11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如果房屋出租出去,则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 根据《方案》,长沙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房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作为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通过试点,既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住房租赁市场,促进职住平衡和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力争到2025年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 政策大力支持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明确提出,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其中就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地方看,为了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地方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6月2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售商品住房,自愿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并移交政府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开发商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在土地出让时明确可先租后售,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住房持有5年后,持有人在购买全部产权的情况下,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温州住建”微信公众号6月17日发文称,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范围,由国有企业以优惠价格收购商品房,优先收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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