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消费对促进经济增长的“压舱石”作用日益显现。信息消费是提振消费、畅通国内循环的重要动力,信息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稳定市场信心、带动产业链升级创造新机遇。疫情背景下,在线政务、在线医疗、远程办公、网络购物等新型信息消费模式已渗透到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多个层面,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新型消费领域之一,对扩内需、保就业、惠民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务院于2013年、2017年先后两次出台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对信息消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将信息消费列为发展重点。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运用好“互联网+”,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 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要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从完善政策体系、提升供给能力、升级消费载体、营造消费环境四个方面着力,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百姓福祉、改善社会民生的重要举措,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方面的作用越发突出。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上下协同联动。顺应发展新形势和新变化,明确信息消费在最终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积极谋划新时期信息消费相关产业发展路径,动态跟踪新型消费发展态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信息消费带动新型消费结构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国各地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供给能力,顺应消费升级需求。以满足居民消费升级的新期待、新需求为目标,重点围绕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开展科技创新、项目攻关、试点示范等工作,引导产业加快提升供给能力,积极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推动各类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品质化的需求。 三是升级消费载体,培育新型消费习惯。以5G、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为重要基础,深入推进步行街改造、传统商业综合体数字化转型,促进实体商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以数据为驱动,打造集展示、体验、销售、培训于一体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所,依托新型消费载体,高质量举办信息消费城市行、信息消费节、信息技能培训等活动,推动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普及应用,培养用户新消费习惯,扩大信息消费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 四是营造消费环境,强化行业正向引导。不断深化落实“放管服”要求,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门槛,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信用体系建设等手段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着力解决垃圾信息、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用户权益,提升用户对行业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让消费者“敢消费”。(王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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