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2.08万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长31.6%,比进出口整体增速高3.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1067.3亿元,增长36.4%;进口9763.7亿元,增长26.6%,综保区成为稳外贸稳外资的重要力量。 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和进出口管理政策,具有加工制造、国际贸易、物流分拨、保税仓储、检测维修、研发设计、商品展示等功能,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的经济功能区。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介绍,海关总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实现应转尽转目标,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简化综合保税区设立、整合的审核和验收程序。截至目前,全国16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综合保税区数量151个,占比达到92.1%。 作为合肥市的首家综合保税区,合肥综合保税区通过“关区一体化”模式,引导中欧班列进入合肥综合保税区,实现区内区外高效联动。回程班列货物入区后,减少货物在班列堆场仓储费用,再配合7×24小时“智能化卡口”通关放行,实现中欧班列货物在区内区外自由高速流转。中欧班列出口货物在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集拼完成后,创新“先出区、后报关”,方便了物流配送,货物从合肥综合保税区到中欧班列堆场只需十几分钟,时间可控,随时中转,灵活多变。 “合肥综合保税区就像中欧班列沿途的‘物流驿站’,让我们企业在国际贸易长途运输中可以得到休整,为钢铁丝绸之路扬帆起航蓄势发力。”合肥综合保税区内安徽邦达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天说。 去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等,支持企业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不断优化综合保税区监管模式,优先将“两步申报”“两段准入”“两区优化”等重点改革在区内落地推进,区内企业账册备案、税款补缴等业务实现“秒办”。 海关总署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拓展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继续推进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仓储物流等传统业务,支持研发、检测、维修等新业务新业态先行先试,逐步将综合保税区以货物贸易为主拓展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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