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措施,推动外贸升级,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近年来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其中跨境电商规模5年增长近10倍,促进了外贸转型升级,尤其在疫情冲击下为稳外贸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电商是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具体体现,也是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去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规模已经突破1000亿元,而且规模还在不断增长。” 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会议指出,要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制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防范假冒伪劣商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设立59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再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经经过5次扩围,数量达到105个,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从布局范围看,前两批13个试点城市主要设在东部大中型城市,第三批开始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省会城市扩展,第四批延展到二三线城市。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是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疫情期间,跨境电商的优势会进一步显现。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数量,对于进一步增强线上平台交易渠道、航空物流运输等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针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此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指出,自2018年11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以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规模已经突破了1000亿元。同时,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也在逐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有力有效,具备了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条件。当前,我国整体的消费需求、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三四线城市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对优质进口产品的需求旺盛,更多的消费群体愿意“不出境、买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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