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在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和云南的17家市场新增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具体新增试点市场包括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浙江台州路桥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等,内蒙古、广西、云南的三个边贸商品市场也首次入围。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及以下、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近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活力逐渐显现,尤其对疫情之下的中小企业出口小批量、多品种的劳动密集型外贸产品很有效果。目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日趋成熟,扩大市场采购试点是水到渠成的。”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浙江义乌等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在业务流程、监管方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实现了增值税免征不退、简化申报等政策突破。此次新设试点中首次包含了内蒙古、广西和云南各一家边贸商品市场,将为边境地区外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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