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获悉,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执业药师被列入该目录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经过“七连清”共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同时取消了地方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在对职业资格的“强力清扫”下,执业药师为何能在目录中占据一席之地?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执业药师是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对全国职业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后予以核准并公告的第一批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在这次建立并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时被正式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
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80万人通过了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截止到2017年7月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的执业药师有38万多人。这支队伍在推动我国医药事业发展、指导公众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公众健康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家要求,每个药店都要至少配备一位执业药师才能正式营业。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执业药师的业务活动包括处方调剂、用药指导、药物治疗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康宣教等。《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中明确,执业药师应对患者所持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核。不能判定合法性、规范性的不得调剂,对于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形的处方,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要求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者自行配发代用药品。
为保障患者正确用药,《规范》要求执业药师有责任和义务对患者提供用药咨询,通过直接与患者、家属交流,解答其用药疑问,介绍药品和疾病的常识。
另外,执业药师可以通过适当的形式告知社区居民如何纠正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控制体重、适当饮食、坚持锻炼以及戒烟等),预防、减少慢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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