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央行行长Augustin Carstens昨日在墨西哥技术大学ITAM授课时表示,比特币不具备信用货币所需的中央银行担保,所以不符合货币的广泛定义。
在他看来,比特币应该被当作商品对待,因为“在一个金融体系当中没有任何途径可以保证其会计价值”。
2015年9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就曾将比特币判定为商品,并受到商品交易法案(Commodity Exchange Act)监管。
网络安全考量应优先于金融创新
Carstens表示,金融系统的科技进步,不可以只是由技术创新主导,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引和管控也是必须的。
Carstens补充道,比特币首先应当被作为一项“网络安全议题”讨论;虽然金融创新应受到鼓励,但监管者有义务保护消费者免受诈骗和滥用的危害。
各国竞相起草数字货币监管框架
在2014年颁布比特币禁令后,越南政府态度迎来逆转,拟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数字货币监管框架的法律文件准备,让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成为合法支付手段。
Carstens在讲演中表示,效法越南等国家,墨西哥也正准备出台相关法律,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
在墨西哥政府职能当中,财政部负责起草金融体系相关监管规定,而中央银行则负责设立货币政策,并保证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转。
与越南类似,墨西哥政府也曾于2014年出台禁令,宣布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并非法币,限制银行受理数字货币的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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