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首次审判,以“炒卖”房屋为目的购房合同无效。
据每日新报,房产中介人员利用自身优势从市民手中购买房屋,然后准备在办理房屋手续时过户给第三方。卖房者发现买主系炒房人员后,提出解除合同。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经审理后,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报道称,塘沽审判区最近对17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认定为“名为买房,实为炒房”的行为,依法认定合同不成立,驳回索赔的诉讼请求。
该报道提及了一个案列:
2016年3月,尤某某与吴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以81万元购买吴某某的房屋一处,并约定同意买方在办理该房屋手续时过户给第三方。后来吴某某发现尤某某系从事炒房的人员,便明确表示解除合同。尤某某将吴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院围绕合同缔约履行过程,约定过户第三方的目的等方面进行了审理,认为原告尤某某利用其具有的房源信息优势及熟悉房屋交易流程优势,签订该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转售他人,并非要购买被告名下的涉诉房屋,其签订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故该买卖合同不成立。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16年12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提出,2017年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对于正处敏感期的房地产市场而言,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将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和政策预期,从而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于炒的”理性回归。
经济参考报12月称,可以预见,土地供应制度、住房金融体系、房地产税收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将步入快车道,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这无疑是抓住了楼市调控的真谛。
在雄安新区“千年大计”提出后,雄安3县均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措施,严防死守房地产,包括停售所有商品房,二手房中介全部关停等,遏制所有炒房行为。
雄安新区周边也纷纷出台调控政策。自4月1日雄安新区确立以来,与雄安新区三县紧邻的霸州、文安、任丘、定兴、保定市徐水区、清苑区、满城区、高阳县等均出手,截至4月6日雄安新区周边已有11个城区宣布楼市新政。仅仅4月5日一天,就有十个地区接连出台限购措施,开始封堵各种炒房行为。
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4月1日表示,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需要天津付出、支持、调整什么,都坚决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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